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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火出来喝水,粟和坐在下陷沙发区的地毯上,以皮沙发为桌写字。他听到动静,扭头看了温火一眼,说:“西厨有鲜梨汁。”

  温火只想喝水。

  粟和没有因为温火走过来,坐下,停下写字的手,一手漂亮的英文字迹在线圈笔记本上呈现。

  温火坐在沙发上,看着空荡的电视区,电视在墙后,要摁开关它才会转过来,现在那个地方是阮里红高价收来的一幅画,戈雅的《1808年5月3日夜枪杀起义者》。

  她为了这副画两年跑了无数趟马德里,几乎要住在普拉多美术馆,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温火以前不明白阮里红要这么一幅反抗拿破仑的爱国主义画作干什么,无论是构图还是色彩,都不是她的审美。直到她无意间看到阮里红的备忘录,里边有个文档名叫‘我们火火’。

  那里边记录的全是温火提到过的东西,吃的,喝的,用的,玩儿的,她每一项都记了。

  但她理解错了一点,温火当时提到这幅画,并不是从美术角度出发,对它产生兴趣,是这幅画营造、渲染的恐怖气氛很符合她那个时候的心情。

  她只是找了个结论,又或者说代表,代表她对命运的反抗和最终败下阵来的狼狈,以及哪怕失败,也仍然不低头的顽固和勇气。

  为什么那个时候她会有这样的心情?她的失眠症也要从那个时候说起。

  粟和写完了,把写完的那一页撕下来,用桌上的打火机点着了,火苗带着火星在他手里跃起,那张纸最后化成灰烬落在烟灰缸里。

  温火问他:“给粟敌写的吗?”

  粟和点头,“给别人写都不用烧掉。”只有给已经离开的人才会烧掉。

  “你想他吗?”

  粟和的笑容有点苦涩:“想,他是我弟弟。”

  温火也想:“他是让我勇敢面对陌生环境的人,是我从小就崇拜的人。”

  说到这个,粟和说:“那时候我还不高兴,我比他好看那么多,你怎么就喜欢跟在他屁股后头,哥哥、哥哥叫的勤。”

  “他不用脸就可以征服一个人,这是人格魅力。可是没有用,这救不了他。”温火淡淡地说。

  粟和突然想到一个词:“是不是有个词叫天妒英才?”

  温火点头:“嗯。”

  粟和跟粟敌两兄弟,一母两父,粟和天生具备艺术感,外型也是叫人一看就惊叹的那一种,简而言之,他可以靠脸吃饭。粟敌就不是了,粟敌个子不太高,长得也一般,但他聪明,他有超一般的智慧,那种摁不住、每天都是溢出状态的才华,让他从小在人气方面,并不输给粟和。

  温火到加拿大之后要上ESL课程,也就是非国语外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言班,她虽然好学,但没有语言方面的天赋,所以总是中等偏下的水平。

  是粟敌给她补课,教他标准的美式英语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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