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05章 年代:扑倒知青老公·8_快穿之女配才是大佬白霜圣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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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大义蹲下来收拾被陆浅薇打翻在地的果子,面前忽然出现一双破草鞋。

  他抬起头来,发现来帮他一起捡果子的是盛白霜。

  “真是糟蹋了。”白霜一边捡一边皱眉。

  赵大义附和两句,“是啊,不想要可以不要,唉。”

  “赵大哥,我觉得你还是跟陆知青保持点距离比较好。”白霜面色纠结地说。

  赵大义一怔,“为什么这么说?”

  白霜左右看了看,见没人关注他们这边,这才低声说“我今天中午被她用石头砸到腰,然后连累了傅知青一起掉进河里。

  “要不是傅知青会救人的法子,那我的命都没了,你也就看不到我了。我觉得陆知青虽然长得好看,可是她的心是黑的,跟她走得近绝对没什么好处。”

  赵大义震惊,“还有这事呢?”

  当时赵大义在家吃饭,来上工的时候也没听到别人议论,自然不知道这件事。

  “嗯,赵大哥,因为你以前也帮我很多,所以我才会这么提醒你,我是真的想看你好的。”白霜一脸真诚道。

  赵大义想了想,“行,妹子,哥知道了。”

  赵大义顺手把一包果子塞到白霜的怀里,“这果子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拿去。”

  “谢谢赵大哥,我一点都不嫌弃。”白霜展颜一笑。

  只可惜她现在脸太瘦,笑起来一点美感都没有。

  主人,傅斯的好感度涨到8了。小黑报告道。

  白霜闻言,目光在周围逡巡了一圈,但是没看到傅斯人在哪。

  算了,不管他在哪,好感度涨了是好事。

  太阳下山,工作结束。

  众人各回各家,一家家的炊烟升起。

  白霜拎着一包果子来到傅斯的草屋前。

  傅斯把食材都收拾出来,火堆也生好了,就等着白霜来做。

  白霜扫了一眼,发现有猪肉和青椒,“那就做回锅肉吧。”

  傅斯真的不缺粮食,连大米都有。光是这一袋白花花的大米,就足以令木柳村的村民眼冒绿光,为之疯狂。

  “喝粥还是蒸米饭?”白霜扭头问道。

  傅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眉眼淡漠,五官俊美。

  闻言他抬头,漆黑眼眸宛如星辰,“蒸米饭。”

  “真奢侈。”白霜撇撇嘴,紧接着又问“我能吃吗?”

  傅斯望着她那双大大的眼睛,唇角勾起一个细微的弧度,“能吃。”

  白霜转回头快乐地忙碌,傅斯坐在大石头上并未收回视线,盯着她单薄的背影。

  他不擅长做饭,所以晚上一般都是喝粥。

  不过他喝粥和村民们不一样,不是水里放几颗米粒,而是做成真的粘稠的粥。

  但再粘稠的粥也比不上干米饭。

  她太瘦了。

  还是吃米饭吧。

  ·

  米饭和回锅肉的味道实属很香,不过傅斯住得太偏僻,香味再飘也飘不到村子里。

  火堆的光线柔和而温暖,白霜捧着碗扒饭,傅斯则吃得十分优雅。

  白霜把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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