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四章 神秘红莲_农园医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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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老哥,您先歇歇,吃了午饭再开始吧!”因着药圣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顾萧就以“老哥”称呼他。

  “哎呦,都这时候了!丫头,你早饭还没吃吧,饿坏了吧?你也是,不知道自己的身子经不得饿吗,也不提醒提醒师父。要是把你饿出毛病来,你哥和你爷爷还不跟老头子我拼命啊!”药圣私下里,就是一个爱说爱笑的老顽童。

  顾夜嘿嘿一笑,道:“是师父你教得太好,徒儿听得入了迷,根本没觉得饿。”

  午饭是顾萧掌的勺,野鸡炖蘑菇和一盘炒土豆丝。他的厨艺是当伙头兵的那一年学到的,菜是好菜,可经他的手做出来,味道只勉强能入口而已。

  顾萧和顾茗吃得香喷喷的,可苦了药圣和顾夜。药圣的名头在,无论到哪儿,都被人好吃好喝地招待着。这些大锅炖菜,一开始吃着还新鲜,顿顿吃会腻的好吗?而顾夜,是因为她味觉敏锐,一点点不对味儿的,到了她口中会被放大,苦不堪言。

  师徒俩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眼中看出了隐忍和无奈。顾萧却把自认为好菜的野鸡肉,夹给药圣这个贵客,和自家小孙女,频频催促她多吃点,说她太瘦了!

  顾夜努力地啃着只有盐味,还带着淡淡腥味的鸡肉,低着头怕爷爷看出她对鸡肉的抗拒。

  饭后,顾萧爷孙俩上山砍柴去了。顾夜舀了温水漱去口中鸡肉的腥味,长长地叹了口气:“要是能请个厨子就好了!”

  “那你就好好跟师父学制药,将来别说厨子了,就是丫鬟仆人,想请多少就请多少!”药圣看着徒儿苦巴巴的小脸,好笑不已。都说从苦日子过来的孩子不挑嘴,他这个徒儿却长着一条富贵舌,比他这个自诩老饕的都挑剔。

  “对!我要赚多多的钱,将来住大房子,连走路都让下人搀着!”顾夜很有干劲地挥挥小手。

  药圣弹了下她的小脑门,笑道:“你腿脚废了?还让人搀着,咋不懒死你!赶紧的,刚刚教你的金疮药,制一遍给师父看看。”

  顾夜摸摸脑门,突然眼睛呆滞了:“遭了,一顿饭的功夫,我把金疮药的制法全忘光光了……师父,你再做一遍给我看呗。”

  药圣闻言,脸色一变,刚想发飙,眼睛的余光却扫到徒儿忍笑的怪模样,哼了哼,敲敲她的小脑袋瓜,斥道:“又作怪!小心师父拿戒尺招呼你!”

  “师父,你要是把我的脑袋瓜敲坏了,上哪找我这么聪明、伶俐、机灵、能干的徒弟去?”顾夜说完,见师父的手又朝她的小脑袋伸过来,忙跳向一边,飞快地跑到杂物室——那儿,是她临时的制药房。

  理论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一回事。饶是顾夜把制作金疮药的步骤烂熟于胸,依然失败了两次,才成功制出一份金疮药来。不过,第一份成品,药效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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