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界共主(129)_生随死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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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旦谢茂把药给他断了,他怎么办?要他去问谢茂要药方子,这事做起来也不好看。

  太子笑一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看了衣飞石一眼,说:“年轻人里,你们倒是难得的踏实。”

  二十出头的年纪,认认真真谈了两年恋爱,订婚,同居,结婚。没听说谁在外劈腿乱搞,偶尔生气吵架,似乎也没有影响彼此的感情。在许多年轻人还呼喊着青春和疼痛的时候,他们就要走进爱情的“坟墓”了。这看上去确实一点儿都不酷。

  衣飞石露出含蓄乖顺的微笑,很明白自己此刻应该保持怎样的姿态。

  “姑姑来问过我。民政局能不能给你们俩办一张结婚证出来。”太子突然说。

  这倒是完全出乎谢茂的意料之外。

  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件事。婚姻本质上是一份经济契约,保障的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谢茂和衣飞石不存在经济上的继承问题,有没有结婚证,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就如同在谢朝,官府有专门的部门管理婚契、婚书,百姓们依然很少去官府过这一道手续,一则看乡间耆老是否见证,也就是是不是摆过酒,行过亲迎大礼,二则是看妻室是否被记入族谱。乡人说着某某是某某的妻室,那就是了,不用官府去提档查婚书——很可能根本就没有。

  那时候分财产也和现代不一样。无依无靠的寡妇死了丈夫,婆家族老就能把产业瓜分了,莫说继承遗产,遇上心狠手辣的亲族,直接就把没儿子的寡妇提脚卖了,哪儿还有继承遗产这回事?

  所以古代妇人拼了命地想要生儿子,多生,早生,死丈夫时儿子长大了,才能保住家中的产业。

  到了现代社会,大部分地方的宗族势力都一扫而空,夫妻成为彼此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被法律认可的“婚姻”成了继承财产的凭证,所以结婚证才显得那么重要。

  同性婚姻法之所以难以被大多数人接受,并不是因为大多数人“谈同色变”,归根结底,这仍旧涉及到姓氏和财产的继承问题。对大部分家庭而言,男娶女嫁,结婚了就是一家人,儿子(女儿)的财产留给他们的小家,留给孙子(外孙),父母都是能够接受的。

  就譬如一对夫妻掏空家底给女儿买了房车,女儿还未生下孩子就死了,财产大部分让女婿继承,老两口心中能乐意吗?但若是女儿女婿有了孩子,在女儿死后,女婿约定把家产全部留给外孙继承,老两口还会那么愤愤不平么?

  同性结婚,难在无法拥有后代。就算用代孕的方式生了孩子,两家也无法真正地进行血脉和财产上的结合,A男的父母愿意把自家的财产给男代孕的孩子继承吗?绝不可能愿意。

  婚姻的本质在于此,同性婚姻难以实行的门槛也在于此。阻止它的并非观念,而是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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