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1章 乌鸦嘴_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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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而是一种真正的交通方式。

  李杰他们从大胡子穆萨的骑兵小队那里缴获的这些马匹都相当的不错,李斯特告诉他,这些马都是竞赛用马以及它们的后代。虽然灾难后很多动物,包括家畜都获得了野化和自由的机会(这些马大概之前是在赛马场驯养的),但穆萨的骑兵小队能聚集这么多马,还是颇为不容易。仅从这一点来看,李杰的队伍虽然损失很大,但缴获的战利也非常的丰富。在战斗中有的马被打死了,有的受了伤也用不上了,但完好健康的留下来的,也有8匹。

  李杰和边境、海凌珈采用了古代蒙古骑兵的装备方式,每人两匹马,其中一匹载人,一匹驮运他们的装备,当一匹马累了以后,就换乘另外一匹马。不过他们没有古代的蒙古骑兵那么好的马术,可以随心所欲的在行进中换乘马匹,为了防止马匹走散,他们还把坐骑和驮运的马用绳子连在一起。即使是这样,他们一开始也很难驾驭马匹,但是在几个小时以后,他们终于渐渐的熟练了一些,可以骑着马在山林间快跑了。

  李杰骑的是一匹竞赛用的奥尔洛夫马,这是一匹高大的纯黑色公马,大概是在驯马场经过长期的调教,对人并不排斥,李杰骑上去以后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备用的马则是一匹枣红色的河曲马,或者是河曲马的杂交种,河曲马的历史很悠久,但很长时间都是用作农用马。和奥尔洛夫马站在一起,这匹河曲马显得很是低眉顺眼的样子,李杰很喜欢黑色的奥尔洛夫马,但对河曲马也颇有些亲近感。

  骑马也是近些年来重新在城市有钱有闲阶级流行开来的一项运动,也算贵族运动。李杰知道很多马比车还贵得多,更不要说那些名种马还有卖出几千万的。他自问不是贵族,所以对那匹河曲马的亲近感来得还要强烈一些。李杰给两匹马取了名字,黑色的奥尔洛夫马叫普希金,枣红色的河曲马则叫来福。他虽然过去没有怎么研究过骑马,但对于他来说,不管是玩什么,他都是能很快上手的。

  海凌珈和边境显然也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在这一点上,不管是杀手还是警察,归根到底也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真正把马当做交通工具那是超出他们的生活经验的事情。但他们显然又都是悟性很高,适应力很强的人,当他们在一个长着茂密的杨树的山湾里休息的时候,都已经能够熟练的上下马和拆装马鞍了。

  这时候,时间正接近正午,一天中阳光直射的时候。已经接近夏天了,正午的阳光有了些毒辣的感觉,但是在山湾的树林里,李杰他们还觉得很凉快。作为女性的海凌珈更细心一些,她在山湾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块广告牌。准确的说,是广告牌的左上角部分,其余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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