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22章 熟番和生番_末代锦衣卫指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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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不了财。”

  像鹿肉干、鹿角、兽皮之类的,在土著人眼里是一文不值的东西,可是孙临知道,这些东西运回大明去,那可都是好东西啊,鹿肉干可是山珍之一,鹿角可以做成鹿茸入药;兽皮,有些都是上等的狐狸皮、水獭皮之类的珍贵皮毛。

  还有虎皮、豹皮,运回大明都非常值钱。这里的虎皮明显没有大明的虎皮大,是一种体型比较小的老虎被打死了,剥下来的皮。

  如果赵鹏在的话,那他可以认得出来,这是苏门答腊虎的虎皮,苏门答腊虎生活在婆罗洲、金洲和爪哇等南洋的岛屿上,这种老虎体型很小,雄虎只有一百二十公斤,雌虎只有九十公斤,比金钱豹大不了多少。

  因为苏门答腊虎的体型比较小,一头老虎剥下的皮,刚好做一件衣服,或是一条毯子。

  当然了,孙临最感兴趣的还是黄金,毕竟方家投资了那么多银子,来南洋就是为了淘金的。于是他让一名懂得土著语的当地汉人充当翻译,询问那个土著人头领:“你们可否弄到更多的金砂?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向你们提供铁制长矛,弓弩甚至是火器。”

  那土著人头领回道:“我们也弄不到更多金子了,因为更多的金子在密林深处,那里是食人魔控制的地盘,我们的人都不敢进去。”

  “这好办,只要你们给我们带路,消灭了那些食人魔之后,他们的财产都是你们的,他们的人从此都是你们的奴隶!”孙临让翻译告诉土著人头领。

  土著人首领大喜过望:“太好了,我们自然愿意为你们效劳!”

  莫尔根是一名原满八旗军俘虏,如今成为了一名雇佣兵的小队长了。见到那些土著人手里装满了金砂的麻袋,他的眼睛都发亮了:没想到这海外孤岛上,竟然有那么多金子啊!想得到这些金子,都不需要提着脑袋去抢劫,直接拿一些不值钱的铁器、布匹、陶罐就能换到了。要是自己今后也能组建一支殖民军的话,在海外,于是野蛮的生番蛮子就杀了,于是温顺的,就同他们贸易,这样干个几年下来,今后家里的金子可是多得用不完啊。

  但是想到自己发财以后,却无法回到家中光宗耀祖,向族人们显耀,莫尔根此时心里想着的不是期盼满清灭了大明,而是大明什么时候能够击败爱新觉罗,收复燕京,甚至把东北都纳入大明的疆域之中,这样他就能回家光宗耀祖了。

  毕竟莫尔根知道,明军的火器太厉害了,尤其是忠勇候的军队,战斗力太强了,满清要灭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既然满清灭不了明,那么不如让大明灭了爱新觉罗,这样他们满洲人就能归顺大明了,只要跟着汉人能发家致富,谁愿意提着脑袋去干抢劫的事情啊?

  但是接下来,孙临宣布了一件事:“马上就要准备打仗了,敌人是当地的食人蛮子!不过请各位弟兄们放心好了,他们的武器就是摆在你们面前的这些武器,而且没有铠甲。”

  莫尔根低下头来,只见地上放着一根根长度只有三尺长的短矛,矛头是用石头打造的;还有用树枝、竹子和绳子制成的弓,兽骨制成的箭头。

  “蛮子手里就这样的武器,咱们要杀光他们,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莫尔根哈哈大笑。

  “不要轻敌了,他们熟悉当地丛林,假如咱们孤军深入,脱离自己的战友远了,落入蛮子的包围圈,咱们再勇猛的战士也危险了!”孙临说道,“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军纪,不要脱离战友太远,不要离开向导独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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